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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 1月 24, 2009

關於自己

繼之前的怪癖遊戲後,又受「邀請」寫關於自己的十六點.....
規則:當你比人tag左,就要寫一篇note,內含16項有關你的:
A-事情,
B-習慣,
C-喜好,
D-目標或任何各不相干但有關你的東西。
最後tag另外16個人。你必須tag返tag左你的那個人。
如果我tag左你,即係我想認識你更深。

1. 我喜歡聽多於喜歡說話,我自問也算是個很好的聆聽者。
2. 我喜歡神秘事物和古文明。甚麼神秘消失、古文明之謎之類的東西,皆會使我著迷。
3. 我熱愛旅行,尤其是自由行。自己控制時間,不用給旅行團限時限刻,才算是旅行嘛。目的地方面就比較喜歡看歷史文物(古文明!),或是可以好好放鬆心情享受的地方。
4. 我喜歡走路,而且走得頗快。有時覺得走得大汗淋漓是一件挺痛快的事,也會享受在人群中快速左穿右插的感覺。
5. 多年來去書展都是買了一堆想看或覺得好看的書,然後就放在一邊基本沒動,然後開始期待或尋找下一堆想看想買的書。連自己也覺得自己成了藏書家,哈哈。
6. 到真的會看書時,我會用包書膠把書本包好才看,還要小心別弄污弄皺書本(我甚至試過借人家的書,把人家的書包好了)(但別指望我借你的書就一定會幫你包書!)。類似的,看漫畫書後,我會盡可能找一個透明膠袋把漫畫書放進去才上櫃。又類似的,我會小心的把唱片或影碟的透明包裝打開一個缺口,用作取出及放回唱片或影碟盒的出入口。
7. 我喜歡 gadgets(或者有關的東西),尤其是多功能的 gadgets,如果可以擴展功能,我會想盡辦法去擴展。例如,除了第一部及最新的一部之外,我所擁有過的手提電話全都是三防的(防水花、防塵、防震);其中三部都附有電筒功能;最近幾部電話都可以安裝軟件,於是我會到處找軟件安裝,把它們弄得可以打開 Office 文件、衛星導航、遙控電器、讀電子書、做隨身字典/旅遊書/遊戲機/錄音機、二維條碼掃描器、webcam、microphone、計步器、音樂盒...
8. 還有是 USB 的 gadgets:我有/買過接駁 USB 的記憶體(俗稱手指那種)、無線滑鼠、無線鍵盤、webcam、USB hub、讀卡機、藍芽接收器、紅外線接收器、網絡線 adaptor、SD Card、燈、風扇、暖杯機、保暖手套、保暖拖鞋、電池充電器、電話充電器、吸塵機... 差點還買了接駁 USB 的碎紙機、冷杯機、導彈發射器...
9. 我應該都算是愛搞(爛)gag 的人,有時 gag 爛得連自己也笑得不能停止。
10. 討厭被人寃枉,討厭人家說我親人的壞話,討厭要為同一件事重覆解釋說明很多很多次,討厭那些不守規矩又影響到他人的人。
11. 自問自己脾氣還好,包容性高,除了遇到#10中的人或事外,很少動怒。
12. 自覺不算是一個特別整齊的人,有時還會忘了照鏡子就出門去。但我對工作桌面上的零亂電線容忍度為近乎零。
13. 剛於去年結婚的我,時常感到得妻如此,很是幸福。每天下班回家和愛妻吃飯,實在是一大樂事。
14. 近年比較注重環保,盡可能將環保意識融入日常生活中,希望能略盡綿力,保護地球生態。
15. 儘管保持著四十多小時零休眠工作紀錄,其實我是很愛睡覺的。還好我沒有失眠問題,每晚倒在床上就一定可以睡著,甚至乎坐火車時兩站之間的時間我也可以睡一睡。想來,自我懂事以來,有印象的失眠只有兩次而已。
16. 經常想用盡時間,令自己不停吸收資訊。於是在坐車時如果不睡覺,我會讀報讀雜誌或用電話看小說、看漫畫、看短片、聽歌...

星期五, 1月 09, 2009

Obama and Spiderman

  今天下午跟 NAHEHE 談論奧巴馬登上史伯特文漫畫封面的新聞,有以下一段討論:

NAHAHA:遲啲可能有奧巴馬參觀葛咸城遭遇搶劫,然後伯文出手救佢一命咁喎...
NAHEHE:咁不如出動正義聯盟啦!
NAHAHA:嘩,咁要好大件事先得喎!會有咩事要佢哋出動呢?
NAHEHE:薯仔唔肯走囉!
NAHAHA:薯仔唔走咁大件事?咁真係要正義聯盟出手啦!
NAHEHE:咁係啦,薯仔咁好身手

星期日, 1月 04, 2009

超市優惠

  最近發現去 Taste 買嘢都好多優惠:
  • 周末不時有九折;
  • 前星期買料打邊爐,半磅白魚蛋加半磅炸魚蛋合共三十八蚊,因買滿一磅再送半條魚條,女店員話三十八蚊嘅標貼啱啱用完,結果貼個三十六蚊嘅標貼算數;
  • 昨日又去買料打邊爐,半磅黑椒貢丸加半磅多啲魚棗合共四十元正,女店員搵價錢標貼搵咗一輪,貼咗張二十蚊嘅,開初以為可能係二十乘二,點知過收銀機又真係二十蚊,仲有九折,即係埋單十八蚊;
  • 紫芯番薯比黃芯番薯每磅貴幾蚊,揀咗一隻紫芯一隻黃芯,女店員兩隻一齊磅,計哂做黃芯,仲以為自己揀錯咗。返嚟批皮發現真係一隻紫芯一隻黃芯,慳咗兩蚊,非常驚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