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arch

星期六, 12月 31, 2011

高登奇遇記

因為蓁蓁早上將我用了好幾年的無線滑鼠接收器弄壞了,於是下午去了高登商場走了一趟,參觀腦場冬日電腦節兼買新的滑鼠。消費了五百多元,臨走時發現有抽獎,便拿着收據到攤位去換抽獎券。適逢攤位值班人員換班,由兩名男子換成了兩名少女,奇遇也是由此而起……

少女甲:(拿起我的收據)係咪用現金㗎?
NHH:(呆了一呆)係呀!(其實都真係用現金嘅,只係我唔知原來只有用現金嘅交易先合資格抽獎)
少女甲:(在收據上蓋了印章,轉頭對少女乙說)俾十張佢。
少女乙:嘩,咁多㗎?(其實我都咁諗緊)
少女甲:每一百蚊兩張嘛,佢過五百蚊咪十張囉。

少女乙真的數了十張抽獎券給我,我接過後就在旁邊填好,將抽獎聯投進收集箱中。回到家中,看了一下冬日電腦節的宣傳單張,卻發現抽獎券換領方法為:「活動期間以現金付款方法購物滿港幣$100或以上即可獲得抽獎券乙張,多買多抽。每張單一發票最多可獲10張抽獎券。」少女甲該不會把「乙」字看成「2」字吧?

(20120101 按:今早到香港電腦業協會網頁查閱抽獎詳情時,赫然發覺以下訊息……原來是美麗的誤會。但,除了比最初三天的顧客多一點兒中獎機會外,哪有雙倍機會呀?浪費人家時間填抽獎券,不是很好啊!)

沒有留言: